关于规范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医保支付标准的通知 津医保局发【2023】52号 市医保局 市卫生健康委 市人社局关于规范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医保支付标准的通知 附件:超声诊断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医保支付标准表